根据《我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教〔2018〕56号)文件和校教务处相关通知精神,现启动2020年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选拔工作。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许成祥 杨启梅
组员:毛前军 朱红兵 杨长发 姜天华 张春枝 樊杰 周百灵 刘伟毅
秘书:李祚海
二、选拔对象: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和五年制2017级本科生。
三、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(二)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.0及以上;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;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;
(三)身体和心理健康;
(四)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:
1.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;
2.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,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,或获得专利授权者,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学院制订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工作实施细则,并向学生公布;
(二)11月2日前,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我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并交至51503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并填写在线信息收集汇总表;
腾讯文档在线收集表:
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edit/DVmRIcURUVE1xWGRT?createTS=1603760544222&templateId=25000#/edit
(三)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。
五、选拔时间安排
序号 |
内 容 |
截止日期 |
备注 |
1 |
学院成立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领导小组;制定 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工作实施细则,向学生公布; |
10月29日 |
|
2 |
学生提交申请至51503; |
11月2日16:00 |
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|
3 |
学院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3天; |
11月5日 |
|
4 |
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. |
1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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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说明
(一)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;
(二)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行淘汰机制,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,刻苦学习、认真钻研,学院将于2021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。考核合格者,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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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7日
3.我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