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研〔2017〕22号)的文件精神,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现将拟评定结果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等级见公示文件)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,逾期视作对公示结果的认同。
按照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》(财教〔2013〕19号)、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<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3〕219号)和《湖北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鄂教财〔2014〕8号)、《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 武科大研〔2017〕22号等文件精神,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、基本学制年限内、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,2021级研究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将人事档案与工资关系转入我校,未按规定时间将档案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业奖学金资助资格,不再另行公示,特此公告。
公示期:2021年6月28日—2021年6月30日。
电话:027-68896995
邮箱:983791073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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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8日